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23-04-06 17:02:57 发布人:hqglc 浏览量:638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2.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3.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4.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C0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02中毒、红眼病等中毒事件。
四、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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