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LJKGH
项目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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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
申 请 书
项 目 类 别
学 科 分 类 教育学
课 题 名 称
项 目 负 责 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 表 日 期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20年12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2020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本人认可所填写《立项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立项申请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立项申请书》中的所有数据和资料。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管理,并对信守以下承诺与约定: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遵守《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不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不在未参与研究的成果中挂名,不为未参与研究工作的人员填挂虚名。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守管理规范。课题研究名称、课题研究组织、研究主体内容、研究成果形式与课题申请书和立项通知书相一致。若有重要变更,必须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7.明确课题研究的资助和立项部门。研究成果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年度××××课题(课题批准号:××××)成果”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应与课题通知书相一致。凡涉及政治、宗教、军事、民族等问题的研究成果须经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公开发表。
8.标明课题研究的参与者。要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9.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10.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合理有效使用课题经费,不得滥用和挪用。课题结题时如实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不报假帐。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本人完全了解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保留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者(签章):______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请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后并打印。申请书报送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或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和申请书夹在1份申请书内,申请书word电子文档以项目负责人命名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二、封面上方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其中“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择一项填写;“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教育学”;“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表中一律填写中文或数字;有选择项的,直接在所选项“√”。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主 题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所在市——请选项填写,例如:沈阳市。
A.沈阳市;B.大连市;C.鞍山市;D.抚顺市;E.本溪市;F.丹东市;G.锦州市;H.营口市;I.阜新市;J.辽阳市;K.铁岭市;L.朝阳市;M.盘锦市;N.葫芦岛市。
所属系统——指申请人所在单位属性,限报1项。例如: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A.普通本科高等院校;B.高职学院;C.民办高校与独立学院;D. 中等职业学校;E.市(县、区)科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F.中小学;G. 幼儿园;H. 省直属单位;I.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J. 其他教育机构。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辽宁大学哲学系”不能填成“辽大哲学系”等。
通讯地址——按所列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含相关工作人员。栏目不够可加附页。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例如:专著。
A. 研究总报告(必含) B/C. 公开发表论文或被采纳咨政建议(必选) D. 专著
五、本立项申请评审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条件支持和管理职责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六、填写中如栏目篇幅不够,可自行加页。若有其他不明问题,请与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24)86903499 86850016;电子信箱: 86903499@163.com。
地址: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406,邮编:110031)
一、数据表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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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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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类型 |
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 D.其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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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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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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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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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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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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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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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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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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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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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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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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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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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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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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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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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市(县) 街(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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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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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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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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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参
加
者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职务 |
研究专长 |
学历 |
学位 |
工作单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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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 成果 |
A. 研究总报告(必含) B. 被采纳咨政建议 C. 公开发表论文 D. 专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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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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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题论证(除研究基础填在表三外,本表内容与活页相同)
1.本课题研究的现状述评、重大意义、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及研究目标。2.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思路和方法、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3.预期研究成果和主要参考文献。限7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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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成项目研究的条件和保证
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引用、转载、获奖及被采纳情况);完成本课题研究的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等科研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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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阶段及预期最终成果
阶段性预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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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研究阶段 (起止时间) |
阶 段 成 果 名 称 |
成果形式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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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终 研 究 成 果 |
必含研究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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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含资政建议或公开发3000字以上学术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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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完成时间 |
最 终 成 果 名 称 |
成果形式 |
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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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条件;本单位能否提供1:1以上的配套经费支持;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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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厅直部门审查意见
执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保证课题申报的真实性,认可项目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的申报资格,同意上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八、学科评审组评审意见
学科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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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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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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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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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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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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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资助金额 |
主审专家意见 |
万元 |
学科评审组意见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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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审 专 家 建 议 立项意见 |
主审专家签字: 学科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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